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2010年“质量工程”资助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情况,按照《贵州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实际,2011年度贵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在有关学院组织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准9个学院组织17个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竞赛组织单位根据相应竞赛的章程、指南、规定等认真做好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注意关注相应竞赛网站以及教务处的有关通知,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参加全国初赛、复赛、决赛等准备工作。
二、学校资助的各项竞赛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竞赛所需组织、宣传、耗材、差旅、评审等开支,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费等开支按照《贵州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含在项目资助经费中。一切经费开支请本着“节约为本”的原则使用。
三、请非承办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参赛。
四、请各学院借助学科竞赛平台,加大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根本转变的途径,进行课程体系结构调整,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为学生全面发展、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