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决定于2010年5月23日-5月27日期间集中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贵大研【2010】5号)允许办理校外住宿的七类人员。
二、办理程序
2、依据不同校外住宿原因,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若指导教师因课题需要研究生办理外宿者,指导教师须签署明确意见,并应负责研究生外宿期间安全;
对于非贵阳地区生源研究生,家长意见一栏由指导教师核实家长意见后代签;
4、各培养单位接收并审查申请材料,对于符合校外住宿条件并有证明材料者,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5、各培养单位汇总申请外宿人员信息,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6、在受理校外住宿申请期限内,各培养单位将《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四份)、《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管理科;
7、研究生院审核各培养单位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8、受理两天后,研究生院返回申请材料;
9、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外宿的研究生,持申请表办理下一环节手续。
三、有关要求
1、研究生院不受理个人申请;
2、请外国语学院各导师严格审查,谨慎审批,为切实需要外宿的研究生办理外宿手续;
3、拟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对于获准外宿的研究生,必须于2011年7月10日前搬离现住宿舍;
5、此前已经办理校外住宿人员,此次不需重新申请。
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科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