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03 浏览次数: 328

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1〕161号) 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学术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愿意为我校的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事业心;
     (二)在科研和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科研及教学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或者是本学科基础扎实、学术交流比较活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三)身体健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四)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五)具有博士学位;
  (六)截至 2011年 1 月 1 日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申请人须符合以上条件,如有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1套(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报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初审。学校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16:00时前。
 
联系电话:8292117   张 真  
          8292795   周永兴
 
附: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申请书.doc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办法.doc
 
 

贵州大学科技处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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