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08 浏览次数: 143

 外国语学院2011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文明离校,现将离校手续办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个人办理流程及要求
1、6月20日前将《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2、在研究生院网站(gs.gzu.edu.cn)“下载中心”/“研工办”,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离校单》。于6月20日至6月28日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离校手续;
3、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4、参加学校举行的毕业典礼;
5、毕业研究生本人于6月29日、30日持身份证、学生证到研究生院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及注销研究生证;
6、毕业研究生本人于6月29日、30日持身份证、手续齐备的离校单,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7、办理退宿等其它手续;
8、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应及时查询个人档案寄达情况。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事务及要求
1、切实做好研究生档案清查、材料入档、档案寄送工作
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2、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工作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手续。
3、报到证办理及领取
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接收函、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于6月20日前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发放。
4、户籍迁移
2011届毕??养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已确定迁出地的毕业研究生信息,报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暂不迁移者不报送信息。
5、组织关系
各培养单位党政办公室办理本单位党员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发放
各培养单位于6月28日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并于6月29日、30日组织集中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一律不允许代领。毕业研究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手续完备的离校单方可领取三证。
对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延期毕业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者,应由当事学生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对于未办理延期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有关要求
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牵涉到毕业研究生切身利益,事关重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相关事项告知毕业研究生。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及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准确、认真地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及有关事宜,对可能发生在毕业生中的问题应做到早知晓、早处理。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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