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贵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必须是我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博士,2011年新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特殊人才。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3、所申请资助的科研课题必须密切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是要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需要紧密结合,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对我省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推动和示范作用,是需要解决的科技重点和难点,或填补我省学术、学科空白。
4、已承担有特助经费项目尚未结题验收人员,不能申报。
申报特助经费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条件特助经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经学校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处。
1、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推荐报告(一份),《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条件特助经费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其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2、以上材料请于11月1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
联 系 人:张 洁 韩 艳
联系电话:8292231 13809471258 13765135223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