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提升素质、奋发成才,在校园内倡导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黔教学发[2011]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单位及名额
1、推荐单位:校研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名额分配:“三好学生”12名;优秀学生干部5名;先进班集体1个。
二、 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评选对象为获得过2010年、2011年校级“十佳研究生”或“三好研究生”称号(本年度校级“十佳研究生”或“三好研究生”以公示名单为准)。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有关信息。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表现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评选对象为获得过2010年、2011年校级“十佳研究
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本年度校级“十佳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公示名单为准)。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评选对象为获得过2010年、2011年校级“和谐班集体”称号(本年度校级“和谐班集体”以公示名单为准)。。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和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由推荐单位推荐,于11月22日前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
2、11月25日前,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查。
3、11月28日左右,上报材料到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把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谐班集体中最优秀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为省级表彰对象,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推荐登记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照片统一使用一寸免冠红底彩照。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管理科:吴德刚 吕相伟 0851-3621055
附:1、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院校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民族 | | 一寸免冠照片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
院(系) | | 专业 | | 年级 | |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 (可加附页) |
院 系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级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可复制。
附件2: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院校名称:
姓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民族 | | 一寸免冠照片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
院(系) | | 专业 | | 年级 | |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 (可加附页) |
院 系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级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可自行制作或复制。
附件3: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院校名称:
班级名称 | | 人数 | |
主 要 事 迹 | (可加附页) |
院 系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级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班级名称”栏请分别注明院系、专业、年级。此表一式两份,可自行制作或复制。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