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2010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中期(年度)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11〕70号,以下简称通知),由于教务处内部交接工作的疏忽,致使《通知》的附件一,将“2009年校级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重点项目”遗漏。现将该部分项目清单补上(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涉及项目的负责教师,按照“校教发〔2011〕70号”通知的有关要求,于2011年12月13日前,将有关项目中期(年度)检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由此给相关学院及老师带来的不便,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深表歉意。
附件: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