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组成的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在“十一五”期间为促进教育科学繁荣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连续性,经教育部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将组建第六届学科组。我处已接到省教科所要求推荐专家的通知。请各学院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所属的十四个学科组专家。
申报、推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
2.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学风端正,办事公正,有社会公信力;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术评价工作;
5.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社会公益心。
请申报的教师于2011年12月15日(含)以前将文字表格交到人文社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20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