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文件
外院发【2012】1号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2年度科研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教研室:
自2011年年初下发《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奖励教学、科研先进的规定(修订)》(外院发【2011】1号文件)以来,我院在2011年科研工作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为巩固取得的良好成绩,进一步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持续性发展,鼓励更多的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创新,经外国语学院2012年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我院科研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2012年度,外国语学院在岗教师(含在国内、国外进修教师)必须在省级以上正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至少一篇。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老师和在国家级核心期刊(CSSCI)(外语类,以当年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的教师,学院将给予科研奖励。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教师,学院将扣除个人2012年年终考核科研分,并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
二、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职工原则上应在2012年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申报成功者,学院将按照外院发【2011】1号文件给予奖励。
三、学院鼓励已获得博士学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以及具有科研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积极争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CSSCI)(外语类,以当年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发表成功者,学院将给予科研奖励。
四、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2012年,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的给予奖励,超1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CSSCI)(外语类,以当年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1篇,学院给予奖励500元。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给教职工!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