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州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5 浏览次数: 64

外国语学院各位老师:

       我校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文件依据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试 行)》(贵大发〔2010〕43号)。

二、奖励范围

       成果范围:《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试 行)》(贵大发〔2010〕43号)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A. 科研获奖成果奖励   B. 学术论文奖励 C. 出版著作奖励 D. 艺术展出、演出、比赛获奖成果奖励  E. 体育竞赛获奖成果奖励 F. 科研管理奖 G. 优秀人才培养奖 H. 人才引进奖 I. 重大科研项目奖 
J. 优秀教学和科研团队奖。成果时间范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须有合法书号),提交原件1份(不退回)。不包括教材、论文集、科普著作、工具书。学校基金资助出版的,不再奖励。
2、属于奖励范围的论文,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被SSCI、A&HCI、SCI、EI引文索引论文,须附国家科技部指定的检索单位的检索证明或期刊原件。
    4、各类获奖成果、比赛成果,提交获奖证书和获奖金额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获奖金额证明材料非常重要,请申请者高度重视。
5、《贵州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登记表》文字版和电子版。特别提示:
凡是填报前五种奖励类型的,需到我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填报,并且打印文字版。具体操作是:进入系统→左下方,科研奖励→申请奖励→右上角,申请奖励→新增→保存→打印。
凡是填报后面五种奖励类型的,请填写附件中的《申报登记表》,并且发送到人文社科处邮箱。然后打印。
《申报登记表》文字版,需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果系统尚未完善,请在“人文社科处”栏目处签署学院意见。)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请申报者把材料和《申报登记表》文字版1份提交给各学院。提交到学院的时间由学院规定。
2、各学院把申报者的奖励申报登记表文字版、成果、获奖证书和获奖金额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提交到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请。人文社科处接收材料时间:2011年3月19日-20日(18点截止)。逾期视为放弃。管理系统对本次申报亦将于32018点关闭

五、注意事项

1、每项成果奖励申报,单独填写一份《申报登记表》。
2、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每份申请单独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姓名、学院、奖励类型。
3、近三年科研信息(主要是项目、成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没有填入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师,将取消奖励申报资格。

4、请认真阅读《奖励办法》。不要把奖励范围以外的成果拿来申报:教育厅奖励不属于本次奖励范围;《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文必须是省部级以上课题论文。

 

联系电话:8291625        邮箱:hs@gzu.edu.cn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2年2月29

 

附件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试 行)》(贵大发〔2010〕43号)成果奖励办法.doc
附件2:《贵州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登记表》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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