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大学卓越基金(青年教师)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8 浏览次数: 239

 

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现将科技处下发的“2012年贵州大学卓越基金(青年教师)选拔通知”文件进行转发,请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2年3月8日

 

 

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贵州大学卓越基金由宋宝安教授捐资设立,以奖励在科技创新等方面中做出卓越贡献的贵州大学青年教师及在校研究生。现根据贵州大学卓越基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2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条件

(一)奖励对象

1.每年奖励在科技创新等方面中做出卓越贡献的贵州大学青年教师共10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6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 每年奖励在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贵州大学在校研究生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

 (二)奖励条件

1.青年教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扎根贵州,献身科学,致力于推进科技创新与进步,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关领域中做出卓越贡献的贵州大学青年教师。

(3)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具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刻苦钻研和创新精神。
(3)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贵州大学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与评审办法

1.个人申请和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报“贵州大学卓越基金奖励推荐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将通过的人员名单上报贵州大学卓越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处办公室)。 

3.贵州大学卓越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公示后奖励。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青年教师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贵州大学卓越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处办公室)。

注: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通知要求进行。

                                  

 贵州大学卓越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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