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期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结题办法》,请各学院分管科研的老师及时组织老师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06-2010年立项该结题而没有结题的各类教育厅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有关管理办法作撤项处理。
二、教育厅项目结题需提交材料:项目验收申请书3份,项目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4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成果摘要3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到人文社科处邮箱。
三、相关结题材料在人文社科处下载专区下载,计算机填写,A4打印装订。
结题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到人文社科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