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16 浏览次数: 675

 

外国语学院各教职员工

          外国语学院现转发人事处关于《贵州大学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请外国语学院各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

《贵州大学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机构
(一)成立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任:姚小泉 郑 强
副主任:封孝伦
 员:任钢建 冯晓宪 金道超 吴次南 宋宝安
             杨伟民 陶文亮 王红蕾 赵德刚 刘 勇
            谢田凯 朱洪波 史勤先

委员会下设职称推荐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

(二)各学院及体育教学部、马列主义教学部、图书馆、档案馆、后勤处、附中等单位,按主管厅、局下发的文件要求,成立5~7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小组,并于8月29日,将初评(推荐)小组组成情况报送职称推荐工作办公室。

(三)成立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

二、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初评(推荐)小组在今年推荐申报工作中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空岗情况以及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送评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有计划、有比例地推荐送评。

(二)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组织人员进行政策性审查,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推荐。

(三)要特别着重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高校、中专和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在教学业绩评价方面,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供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校级以上表彰和指导在校学生获奖等材料,要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师德,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师生评价,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要给予倾斜。凡申报高教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在任期内承担过本(专)科生课程主讲任务,2012年1月以前进校的新进人员应担任本(专)科生课程主讲任务。

(四)2012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编制情况及岗位聘用实际,2012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以下规定推荐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实行空岗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空岗是指设岗数减去本单位聘岗人数和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暂未聘任的人数)。对2013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推荐送评。

2、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岗位设置数的情况下,低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借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空岗推荐申报。

3、超岗申报(超岗申报是指本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数)的除具备黔人通〔2006〕79号文件要求的评审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期内年平均本科教学学时达到160学时(不能用其他教学环节折算)。同时至少主持校级以上教改或质量工程项目;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前五名,一等奖排前四名,二等奖排前三名,三等奖排前二名);作为项目主持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可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超岗推荐申报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

2)理、工、农科类任期内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973子项目(必须是总合同规定的二级子项目);主持973前期项目;主持国家支撑项目子项目(必须是总合同规定的一级子项目);主持国家重大专项子项目(必须是总合同规定的一级子项目);主持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子项目(必须是总合同规定的一级子项目);获国家级奖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前五名,二等奖排前四名);获省部级奖项(一等奖排前五名,二等奖排前三名,三等奖排第一名);以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在1以上的SCI收录论文一篇,可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超岗推荐申报教授任职资格。

     理、工、农科类任期内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973子项目(三级子项目,有合同体现);主持国家支撑项目子项目(二级子项目,有合同体现);主持国家重大专项子项目(二级子项目,有合同体现);主持省级攻关项目;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前六名,二等奖排前五名);获省部级奖项(一等奖排前六名,二等奖排前五名,三等奖排第二名);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报发表论文一篇,可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超岗推荐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

3)文科类任期内必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排第一名);获教育部哲社三等奖(排第一名);以第一作者发表B级期刊论文一篇可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超岗推荐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主持教育部及各部委项目(不含省社科项目);获省哲社三等奖(排第一名);以第一作者发表C级期刊论文一篇可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超岗推荐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

4、2004年以来新进校人员须按进校时确定的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破格申报人员,属超岗申报的,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五)推荐评审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严格按照2006年贵州省各系列推荐评审条件执行。学校对年龄在40岁及以下人员(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对年龄在35岁及以下人员(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对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任职期内具有三个月以上国内外进修经历;对有国外学习进修经历或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要求或参加过3个月以上全脱产外语培训的教师在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推荐。辅导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至硕士,但辅导员业绩材料应通过学校的考核。

2、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刊物,其中“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中、小学教师理论文章发表刊物仍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3、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都应承担或完成过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师生备战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师指导学生训练及带队参加比赛要计入工作量,原则上按每天不低于6个学时计算课时,所带运动队(员)获奖要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业绩。凡副高级职称教师所带学生获民运会单项(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前三名,可作为申报正高级职称业绩,等同《贵州省高等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通〔2006〕79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中第十二条第9点的条件。中级职称教师所带学生获民运会单项(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前三名,可作为申报副高级职称业绩,等同《评审条件》中第十一条第9点的条件;所带学生获民运会单项(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金牌者,也可作为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业绩,等同《评审条件》中第十五条第2点的条件”。

5、今年9月30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黔党办发〔2006〕15号)文件执行。

(六)申报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按(黔教人发〔2012〕185号)文件执行。其中申报评审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要有由本人注明的一篇(项)代表论著(或科研项目)一份;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的,应提供本人注明的一篇(项)代表论著(或科研项目)一式二份;申报评审“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有由本人注明的一篇(项)代表论文(或论著,教学成果,课题或教改实验,专题讲座,示范课等)一份。

(七)申报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按照各系列主管部门2012年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报送材料时指定的代表论文应提供word电子文档。

(八)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实行归口推荐: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归口各学院(部),其中体育专业归口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归口马列主义教学部;图书资料系列归口图书馆;档案系列归口档案馆;中小学系列(含幼儿园)归口附中;卫生系列归口后勤处;其他系列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专业归口到相应学科的初评(推荐)小组或组织初评(推荐)小组进行初评(推荐)。

(九)各初评(推荐)小组按照各系列规定的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初评、公示。

(十)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1、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安排
     各主管厅、局已经下发2012年职称工作安排文件的职称系列,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主管厅、局9月1日前尚未下发2012年职称工作安排文件的职称系列,材料报送时间另行安排。

     各初评(推荐)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人选的申报材料及评审费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报送时间和地点: 8月30、31日,在花溪北校区行政楼三楼(第五会议室)。

逾期不予受理(外语、计算机等合格证书因主管厅局办证原因不能按时报送,可以后补)。

2、10月10日左右学校召开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会。

3、10月11日报送校外评审材料。送审校内评审副教授的代表论文。

4、11月4日左右学校召开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组、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议。

(十一)学校有评审权系列(学科)的职称评审工作,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采取现场答辩与材料审查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不参加答辩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十二)学校没有评审权的系列(学科),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推荐,报相关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政策文件可在校人事处网页上查阅、下载(网址:http://210.40.15.12)。
 

附件:

1、文科类B、C级期刊目录;

2、贵州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
3、高校、实验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
4、《贵州省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报审表》;
5、《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6、《贵州大学推荐评审高教系列教师职务基本条件审查(公示)表》;
7、《贵州省申报评审“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

9、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185号)。

2012职称文件及附件.rar

 

 
 
 

                      贵州大学人事处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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