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30 浏览次数: 100

 

外国语学院各教职员工: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2〕144号) 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学术研究,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愿意为我校的学术和教学水平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事业心;
(二)在科研和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科研及教学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或者是本学科基础扎实、学术交流比较活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三)身体健康,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四)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五)具有博士学位;
  (六)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七)申请人须符合以上条件,如有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申报要求
(一)由于教育厅限额申报,各单位限申报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不得超报。
 (二)申请人须按要求填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1套(请申请者注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报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初审。学校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8月27日上午11:00时前交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219办公室。
联系电话:8292117 8292795  8292237
附: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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