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2年度贵州大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4 浏览次数: 103

 

外国语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贵州大学教材编写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12】2号)精神,按照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全校公示、质疑复核、学校批准等程序,共有16本(套)教材,获准2012年度贵州大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见附件一)。为确保2012年度贵州大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教材)高质量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支持项目负责人(主编)及时展开立项项目(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做好立项项目的统一管理,掌握整体进度,确保2012年度贵州大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
2.有关学院(单位)应及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规定通知至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其按时签订《贵州大学2012年度本科规划教材编写协议书》(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二)。
3.学院应为组织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对拟出版的教材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贵州大学教材编写审稿意见表》(见附件三)。

二、关于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及使用

1.本次立项建设的项目编写资助经费为3000元/项目;出版资助经费为14000元/项目。
2.按照《贵州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由财务处直接将编写资助经费的50%划拨给项目主持人,其余50%在教材编写完成并通过评审后支付。教材出版资助经费必须在教材如期出版后方可使用。
3.本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将获得本单位所立资助项目经费的5%作为教材建设组织管理费。
4.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按照《贵州大学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立项项目完成时间

1.本次立项的项目为2012年度项目,最后完成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项目完成形式为按所申报内容编写出版的教材。
2.各有关学院要为立项教材的按期出版创造条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按《协议》约定办理延期手续。
3.立项项目的延长出版期不得超过6个月。立项项目在2013年6月30日仍未出版的,将按照《协议》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4.2012年第四季度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对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或验收工作。

四、关于立项项目的出版工作

1.本次立项资助建设的项目,应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原则上不予以资助由国外出版社、港澳台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附件一中还没有落实出版社的教材,请项目负责人尽快落实。
3.项目负责人在出版单位完成封面设计待出版教材的同时,应及时将教材封面版样送(发)至教务处教材科审阅备案。
4.凡获本次资助编写出版的教材,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贵州大学2010年规划教材”字样。在本次获学校资助出版的同时,又获省级或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的项目,因特殊规定不能标注的,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教材的内容提要、序言、致谢等中明确说明。
5.本次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应按本通知批准的项目名称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应在作者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协议前由签约双方共同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6.本次资助立项建设出版的教材,在完成印制工作完成十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教材科报送样书10本(套)。

五、《协议书》签订及报送要求

1.《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完成时间:2012年10月10日。
2.《协议书》报送教务处时间及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逾期不签订、不报送者,视作自动放弃资助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强 高天勇
联系电话:8292165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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