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贵大纪发[2013]03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学校处级干部竞争上岗
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全校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即将展开。为保证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和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和 “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校纪委、组织部《关于在全校开展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教育暨“四项监督制度”、“12380”举报受理渠道和“换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在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的同时,深入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和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讲党性、守纪律、顾大局,积极参与竞争上岗,保持健康的心态,自觉服从组织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保证广大教职工在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为每位参与者提供不受干扰、能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全体教职员工要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反映自己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反对在群众中发牢骚、传播小道消息。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得制造传播小道消息,不得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不准在竞争上岗工作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严禁跑官要官及借干部调整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学校将严肃查处。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相关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随便猜测并传播组织人事安排事宜。工作人员要真实准确地向党委汇报各种统计结果,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受聘担任评委的同志要以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三、严明工作纪律
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期间,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安心工作,坚守岗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策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纪律要求,讲党性、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确保竞争上岗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期间突击发钱、发物;不准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机相互吃请;不得损坏、私分、侵占公物;不得销毁、隐蔽或带走原岗位文件材料。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竞争上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追究,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贵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州大学监察室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