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承办201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12 浏览次数: 180

 

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今收到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我校优势、特色学科在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方面的辐射作用,扩大学校影响力,为全国兄弟院校相关学科青年教师提供学习培训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育部2013年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或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重点教学基地。
2.我校各优势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二、申报项目类型
1.委托制:由教育部直接指定委托培训项目和单位。
2.招标制:由教育部抛出项目,招引培训单位。
3.评审制:由申报单位自拟申请培训项目。
三、项目运作方式
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进行运作。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
四、培训内容
1.委托制:开展以国家精品课程推广、教学名师巡讲为主要形式或以教师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为主要目的培训。
2.招标制:一般适用于基础课教学、专业基础课教学、专业课教学以及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培训。
3.评审制:一般适用于学科前沿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有申报单位自拟培训题目与内容)。
五、申报要求
1.本次我校组织“招标制”以及“评审制”项目的申报。
2.凡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创新基地以及学院都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承办的可行性积极组织申报。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林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及获省或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资助的学院,至少提出1个“评审制”或选择1个“招标制”项目(见附件二)进行申报。鼓励在2013年有意向或有计划举办学科前沿专题研讨会的单位结合本项目申报。
3.拟申报的单位,请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的通知》(高教司函【2013】44号,见附件二)的有关要求,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审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三)或《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制项目投标评审书》(见附件四)一式3份,并于2013年5月14日10:00时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jwcsjk08@126.com
六、其他
1.本项目经费资助:国家、学校、承办单位、收取培训费等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请申报单位做好办班成本预算,明确收费标准。
2.培训合格学员统一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颁发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3.联系方式:联系人:阳明军、余志强;联系电话:8292071。
 
附件:
 
贵州大学教务处
贵州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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