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9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郑 强
副主任:封孝伦
委 员:任钢建 冯晓宪 金道超 吴次南
宋宝安 杨伟民 王红蕾 赵德刚
刘 勇 谢田凯 骆长江 王颖华
史勤先
委员会下设职称推荐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教师工作处。
(二)各学院、图书馆、档案馆、后勤处、附中等单位,成立5~7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推荐)小组。
(三)学校成立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
二、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初评(推荐)小组在2014年推荐申报工作中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空岗情况以及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送评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有计划、有比例地推荐送评,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组织人员进行政策性审查。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推荐。对在审查中出现较大失误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职称推荐会议做出书面解释。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二)要特别着重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高校、中专和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在教学业绩评价方面,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供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校级以上表彰和指导在校学生获奖等材料,要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师德,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师生评价。2014年1月以前进校的新进人员应担任过本科生课程主讲任务。
(三)2014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原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实行空岗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空岗是指设岗数减去本单位聘岗人数和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暂未聘任的人数)。对2015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推荐送评。
2.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超过岗位设置数的情况下,低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借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空岗推荐申报。
3.申报人员须按已聘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科级以下(含科级)行政管理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推荐评审条件
1.高校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贵大发〔2013〕60号)(附件3)执行。其余系列严格按照2014年贵州省各系列推荐评审条件执行,凡属超岗申报的,均须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条件。学校对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任职期内具有三个月以上国内外进修经历;对有国外学习进修经历或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要求或参加过3个月以上全脱产外语培训的教师在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推荐。体育、艺术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至硕士,且辅导员业绩材料应通过学校的考核。
2.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黔党办发〔2006〕15号)文件执行。
3.申报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按报送材料要求(附件4)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按照各系列主管部门2014年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五)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2014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学校不受理申报材料。另外,所有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上校图书馆或学报编辑部出具的查重证明,方能认可。科研项目、奖项的类别、层次须提供科学技术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或教务处认定的结果。在此次职称申报中,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但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导师亲自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论文(须提供研究生院的证明),或国家级项目、省级重大项目主持人指导项目团队成员发表的论文(须提供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科学技术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教务处及研究生院将于2014年8月25日至30日集中办理相应证明,请申报人注意时间安排。
(六)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实行归口推荐: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归口各学院(部),其中体育专业归口体育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归口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资料系列归口图书馆;档案系列归口档案馆;中小学系列(含幼儿园)归口附中;卫生系列归口后勤管理处;其他系列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专业归口到相应学科的初评(推荐)小组或组织初评(推荐)小组进行初评(推荐)。
(七)各初评(推荐)小组按照各系列规定的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初评、公示。
(八)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1.教师工作处专门制作了职称评审专用档案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含省教育厅印制的活页),从即日起至8月1日各单位可根据单位申报情况到教师工作处领取。
2.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安排
各主管厅、局已经下发2014年职称工作安排文件的职称系列,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主管厅、局9月1日前尚未下发2014年职称工作安排文件的职称系列,材料报送时间另行安排。
各初评(推荐)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人选的申报材料及评审费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报送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外语、计算机等合格证书因主管厅局办证原因不能按时报送,可以后补)。
3.9月27日左右学校召开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会。
4.10月11日报送校外评审材料。送审校内评审副教授、教授的代表论文。
5.12月上旬学校召开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组、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4年校内评审工作。
(九)学校有评审权系列(学科)的职称评审工作,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凡申报高级职位任职资格的,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十)学校没有评审权的系列(学科),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推荐,报相关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
2.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96号);
3.《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贵大发〔2013〕60号);
4.高校、实验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
5.文科类B、C级期刊目录;
6.《贵州省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报审表》;
7.《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8.《贵州大学推荐评审高教系列教师职务基本条件审查(公示)表》;
9.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设岗及聘用情况;
10.《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评积分表;
11.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贵 州 大学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