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30 浏览次数: 16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高教发【2014229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内容,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情况和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现将计划立项的类别及项目数量公布如下: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和卓越经管人才培养计划,拟推荐省级立项不超5项,各相关专业学院限报1项。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计划推荐省级6项,各相关专业学院限报1项。

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该类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申报人应根据项目的大小、预期效果等选择相应类别。重点项目计划立项1015项,一般项目计划立项510项。申报重点类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申报一般类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截止2014730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申报不超3项。

二 、经费支持: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按每项20万进行经费预算。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按每项40万进行经费预算。

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重点项目按每项6-10万进行经费预算,一般项目按每项4-6万进行经费预算。

以上经费额度包括省财政支持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两个部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两项经费的比例为1:1

三、申报要求: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负责人由相关专业的带头人或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项目实施。

2、各类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及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3、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原则,统筹确定申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4已获省级、国家级立项建设的同类项目不能参加本次申报,在研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包括超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5、申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学院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填写《2014年贵州省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2、请申报学院于93日前将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各类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各单位项目申请汇总表报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报书报教学研究与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8292072@163.com;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报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jk08@126.com

教学研究与管理科联系人:付增敏,任新,电话:8292072

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王忠杰,余志强,电话:8292071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申报的老师:

请于9月3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宁梅副院长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

附件3 2014年贵州省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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