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2014〕5号)以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2015年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计划
外国语学院接收推免生(学术型和专业型):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0211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055101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050105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请人如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四)非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
(五)各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并填报志愿。
2.我院推免工作小组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本科院校盖章的推荐资格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4)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5)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4.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二外(外语)面试等(复试方案见附件2)。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9月22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