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6 浏览次数: 189

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及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根据贵州大学中西部提升计划,经研究,决定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2015年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自由申请、科学公正、择优支持。

(二)注重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优先资助“十二五”规划教材、重点教材。

二、资助范围

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且为教材的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著作权属多人时,须出具由全体人员签署的同意申请者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意见书。

三、资助额度

本年度立项资助不超过6项;每部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国家法律允许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二)申请人有优良的学术道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申请资助的教材已完成全部书稿,并已和出版单位签定出版合同。

(四)研究生教材应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属课程的教材,优先建设通用性强、能够跨二级学科或更大覆盖面的学位课教材及体现我校研究生培养特色课程的教材。重点资助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社会评价较高、拟修订再版的研究生教材;或已使用多年、教学效果显著、拟改编为研究生教材正式出版的讲义。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项目采取集中申报方式,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请出版基金的教师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表及研究生教材完整书稿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外国语学院申请人需在2014年1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资助额度,审批后予以立项。

(四)获得资助的教师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写研究生教材出版计划书和经费支出安排,按学校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项目管理

(一)获得资助的研究生教材出版发行时,必须在封面醒目位置标明“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在扉页或前言中明确标明“本书获贵州大学中西部提升计划资助”和“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资助”。

(二)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如有挪作它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助资格。

(三)获得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必须按计划书规定的时间出版,对逾期未出版且未说明理由者,取消其资助资格。

附件:贵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申报表.doc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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