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
为提高我校文科科研水平,加快培养综合素质强、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根据《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将启动2015年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外国语学院申报教师务必于2015年5月4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交到外国语学院219办公室,一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flky168@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一、一般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学科须是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支持基础学科、长征文化研究。
2、现有在研纵向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申请者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95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论文类项目必须在CSSCI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5、著作类项目,其研究成果须是已完善的书稿:经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不得低于15万字。
6、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贵州大学文科研究一般项目资助” 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7、本项目申报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8、论文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0.8-1.2万元,须在2年内完成;著作类项目,每项资助1.7-2.3万元,须在3年内完成。
二、青年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学科必须是人文社会科学类;
2、申请者应是我校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岗教师;
3、现有在研纵向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论文类项目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在贵州大学主办的辑刊、学报上发表);
6、以著作为成果形式的项目,其研究成果须是完善的书稿: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不得低于15万字;
7、本基金申报经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8、论文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须在2年内完成;著作类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须在3年内完成。
联系电话:8829162588292795;联系人:伍国勇、肖贵秀;
附件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