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
我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申报现在已经开始。现根据《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评奖公告》和学校的情况,做如下申报通知:
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意义重大,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各位老师要踊跃申报。
我校教师有两种申报渠道:或者通过各种学会申报,或者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建议大家都从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以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及时、全面了解我校教师的申报情况。
凡是通过学会申报的,必须送一份《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请统一使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网站和贵州大学公文系统中的!否则,容易弄错!)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备案。凡是通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的教师,请多打印一份《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通过学院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备案。
无论是通过学会申报,还是通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在填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时,“工作单位”请填写“贵州大学xx学院”,并且请学院盖章,请通过学院申报的教师于6月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外国语学院219办公室,联系电话:88292237,该表格电子版直接发到哲学社会科学院邮箱。
通过我校申报的,《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的“成果申报点”已经统一填写了“贵州大学”,申请者不要再增减信息。
凡是通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的教师,请认真填写《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参评成果登记表》,此表电子版请发到学院邮箱,学院汇总后将《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参评成果登记表》发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
通过学会申报的,请及时提交给有关学会(截止时间由学会规定)。通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申报的,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提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需填写本学院的《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参评成果登记表》(一览表汇总),一并提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含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hs@gzu.edu.cn发送)。
请注意:本次奖励申报还需要提供成果的电子版。电子版以成果名称命名,后面加上“贵州大学xx学院xx(姓名)”,直接发至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的邮箱。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统一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受理通过学院提交来的申报材料。过时不候。
其他事宜,请仔细地阅读《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公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完全按照上面的要求办理有关事情。
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填写完善的《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封面(复印件或者打印件)粘贴在档案袋外
联系电话:王文雯88292795(业务)
杨仁厚88291625(政策)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