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师:
我校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文件依据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贵大发〔2015〕134号)。
二、奖励范围
根据《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贵大发〔2015〕134号),具体包括:A. 科研获奖成果奖励;B. 学术论文奖励;C. 出版著作奖励;D. 艺术展出、演出、比赛获奖成果奖励;E. 体育竞赛获奖成果奖励;F. 科研管理奖;G. 重大科研项目奖;H.科研团队奖。
成果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2015年11月-12月的成果可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科普著作(10万字以上)提交原件3份(不退回)。不包括教材、论文集、工具书。学校基金资助出版的,不再奖励。
2、属于奖励范围的论文,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提交时当面复核,并退回原件。
3、各类获奖成果、比赛成果,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复核后退回,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hs@gzu.edu.cn)。
4、《贵州大学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登记表》文字版和非管理系统填报的申报登记表的电子版。
特别提示:
凡是填报前三种奖励类型的,需到我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里面填报,并且打印文字版。具体操作是:进入系统→左下方,科研奖励→申请奖励→右上角,申请奖励→新增→(填写后)保存→打印;(“杂志或者出版社”一栏请备注A级、B级、C级)。
凡是填报后面五种奖励类型的,请填写附件中的《申报登记表》,并且由所在学院打包发送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邮箱。然后打印。
《申报登记表》文字版,需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果管理系统有关页面尚未完善,请在“人文社科处”栏目处签署学院意见。
艺术学院需为艺术展出、演出、比赛获奖成果奖励申报制作基本信息一览表。
体育学院需为体育竞赛获奖成果奖励申报制作基本信息一览表。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请申报者把材料和《申报登记表》文字版1份提交给学院。
2、各学院把申报者的奖励申报登记表文字版、成果、获奖证书和获奖金额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提交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申请。艺术学院、体教部还需提交一览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外国语学院接收材料时间:2015年11月16日-26日(17点截止),逾期视为放弃。管理系统对本次申报亦将于11月27日17点关闭。
五、注意事项
1、每项成果奖励申报,单独填写一份《申报登记表》。
2、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每份申请单独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姓名、学院、奖励类型。
3、近三年科研信息(主要是项目、成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没有填入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师,将取消奖励申报资格。
4、请认真阅读《奖励办法》。不要把奖励范围以外的成果拿来申报:厅级奖励不属于本次奖励范围;《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文必须是省部级以上课题论文。
联系人:杨仁厚 88291625;
王文雯 88292795
邮箱:hs@gzu.edu.cn
附件:贵州大学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zip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