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及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8 浏览次数: 536

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及整改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61124日下发的(贵大评建〔20166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按照学校迎接本科审核评估进行教学档案的整改工作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全院所有相关教学档案进行复查及整改。现将学院期末考试试卷自查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教务处下发的学院备查试卷清单中涉及的所有试卷,即: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和2015-2016学年相关试卷。

二、整改内容:试卷评阅、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试卷排序装订、试卷审批程序、试卷袋内资料等学校(贵大评建〔20166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具体要求请咨询各系(部、室)主任。

三、整改时间:1128-124

四、整改地点:201、外202、外208、外102、外104。当天领出的试卷必须当天返还存档,不得带离学院。

五、纪律要求:

11128日至1216日,所有系(部、室)主任必须到学院坐班(正常上课时间除外),审核试卷自查及整改情况、准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材料等。

2、所有试卷必须经任课教师本人及系(部、室)主任审核签字通过后,方可归还。教学档案管理人员拒收未经审核签字的试卷。

3、如遇重大、突发情况,无法自查整改试卷的,须经系(部、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整改时间。

4、本次试卷自查及整改是在正式审核评估之前的最后一次整改。请大家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试卷自查整改任务。对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学院将在年终给予相应奖励;对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出现问题,如:未按期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自查整改的,或未按学校规定私自调停课的,或在正式评估时,查出教学档案有问题的,都将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并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

评估在即,希望所有老师本着对自己、对集体负责的态度,以大局为重,高质量完成上述任务。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112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550025  电话:0851-8292035  传真:0851-8292035  备案序号:黔ICP证201008207800号
Copyright 2009-2013  贵州大学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