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7-06-30 浏览次数: 194

    一、学院教学督导组需要根据学校督导团工作计划对教学运行的全程进行监督,包括理论教学、社会实践、实习、毕业论文及设计、考试考查等各个教学环节,对学院专业版块和公共外语版块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和效果进行评估。

二、学院督导组应在学期结束撰写工作总结和专项检查的专题报告,将教学中调研、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督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提供改进意义和建议。

三、听课是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中的最重要的任务,其目的是全面、及时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帮助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听课后应与任课教师及时交流,反馈意见,肯定成绩、优点,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同时还需在“听课记录本”上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议。每学期学院督导组每个成员的听课次数不得低于4次。

三、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开展“三大检查”:

1)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培养方案执行、教学效果、考试考核环节和考风考纪为重点;

2)随机性教学检查,对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进行随机抽查;

3)专项教学检查,根据教学运行中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教学检查。

四、教学督导组应抓住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特别是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深入了解教学实情,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及原因,为学校及时进行调控提供依据与建设性意见。同时也可以参与审定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开展教学评估的指标体系。

五、学院督导组成员可积极地参与到学院的教学管理过程:

1)参与讨论制定或修改教学计划,并监督教学计划的实施;

    (2)参与论证和申报本科专业;

    (3)参与审定专业建设规划,并督促专业规划的实施;

    (4)参与讨论教材建设中的若干问题,包括教材的申报、教材的出版、教材的选用等;

    (5)指导教学研究及促进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的改革;

    (6)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以上未尽事宜,可进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工作职责的补充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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