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要求及《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0〕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2021届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杰
副组长:宁 梅 王晓梅 杨莉萍
成 员:李 蓉 涂开艳 彭芳坪
(二)工作职责:根据学校的推免工作文件制定学院的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推免计划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生计划名额为:18人。
原则上各学院推免名额按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占全校应届
本科毕业生数比例进行分配,但不超过本学院外语成绩合格人数。
四、申请条件
(一)遴选范围为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学生(含普通高考第一
批次预科录取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的贵州大学2021届应届毕业生,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
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英语类专业的学生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日语专业的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二)学校本次分配给外国语学院18个推免名额,根据比例,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
英语专业:11人
日语专业:3人
翻译专业:2人
商务英语专业:2人
(三)根据以上各专业分配的推荐名额,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确定严格以学习成绩为依据,务必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申请推免资格的各专业学生还应在学业成绩、专业素质以及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分别达到以下推荐条件:
英语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即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8名);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
日语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即排名列所在专业前15名);全国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
翻译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即排名列所在专业前9名);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
商务英语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即排名列所在专业前8 名);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
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四)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或SSCI或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获国赛特等奖、一等奖或金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金奖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国赛银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和(3)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
通过(1)(2)(3)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按学院排序用足30%名额,其余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工作进程
(一)外国语学院2021届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9月22日讨论通过本工作实施细则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并于2020年9月23日报送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二)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24日下午14:00前向外国语学院教学科办公室(外219)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 本科阶段(1-3年级)成绩单1份;
3. 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全国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证书复印件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4. 提供姓名、电话、二外语种。
5.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条件以及学校推免文件精神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推荐,于2020年9月25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并确定推免名单,签署推荐意见,向学校报送取得推免资格的名单。
(四)2020年9月25日,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汇总表(含递补)、《贵州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统一盖章。
(五)2020年9月25日,学院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其他有关规定
1.学院须将推免生遴选细则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报送时间详见附件),并在本学院网页上发布。学院将严格执行推免计划,不得超额推免,学校不预留机动指标。各学院制定的推免生遴选细则务必遵循“择优”原则,不得与学校相关推免规定相冲突。
2.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3.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对第四条第4款规定以外的外国语成绩申请遴选的学生,外国语水平经学院提出认定意见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6、学院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申
诉事宜。
7、
学院咨询电话:88292040 联系人:彭老师 13765840018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88292050 联系人:李老师 13765102286
附件1:贵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外国语学院2021届推免生推荐工作进程表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2:
外国语学院2021届推免生推荐工作进程表
阶段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执行单位 |
推荐 (资格申请) | 2020年9月22日 |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2日 | 召开会议,制定通过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2日 | 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3日 | 报送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3——24日 | 推荐生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资料 | 推免生 |
2020年9月25日 | 公布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汇总表(含递补)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5日 | 学院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免意见, 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 | 外国语学院 |
2020年9月25日 | 学院将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汇总表(含递补)、《贵州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统一盖章,并在学院公示 | 外国语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