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炳林等三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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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有关离退休(职)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人通〔2007〕116号)和贵州大学关于教职工退休及延聘的有关规定,李炳林、杨琼、孙晓萍等三位同志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研究同意退休。孙晓萍退休时间自2017年1月开始计算,李炳林、杨琼退休时间自2017年2月开始计算。
请以上三位退休同志及时办理本单位工作移交手续后到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