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5
阅读量:
206
外国语学院各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黔教学发[201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班集体(不包括本年度的新生和班级)
二、   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本科生参评省级三好学生须在本年度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6、在学术、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产生一定社会效益的研究生优先推荐。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实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有关信息;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本科生参评省级优秀干部本年度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担任研究生干部需在所在职务做出一定成绩,并得到管理部门的肯定。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班集体成员互相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省级“先进班集体”限本年度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本科生班级。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学生本人根据评定条件提出申请,由学院(教学部、中心)初审后填写好《贵州省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贵州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教学部、中心)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院;
研究生参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可由导师、辅导员、研究生管理人员推荐或研究生自荐的方式报名,由研究生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自)荐表》(一式两份)、《贵州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自)荐表》(一式两份),并将有关支撑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2、11月2日前,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查。
3、11月12日,上报材料到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最优秀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为省级表彰对象,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学院(教学部、中心)应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推荐登记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照片统一使用一寸免冠彩照。
(四)研究生10月18日前交教学科研科杨静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1、《2010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贵州省三好学生推(自)荐表》(研究生填写)
6、《贵州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自)荐表》(研究生填写)
 
以上申报表格申报三好学生表格.doc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