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核对研究生导师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5
阅读量:
137

外国语学院各导师:

    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始运行后,为及时更新我校研究生导师基本信息库,曾在2009年9月发了《关于研究生导师上网填写导师信息的通知》,在各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校研究生导师信息库基本建立。但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以及个别导师还没上网填写相关信息,致使我校导师信息库数据还不够完整。为进一步完善导师信息库,现将导师基本信息表(电子档)发给各培养单位,请及时对本单位学位点导师信息进行核对和补充更新,并于2010年10月29日以前将本单位导师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档,纸质版需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三年前聘任的校外兼职导师需要续聘,或因调出、退休、去世等原因不再做为导师续聘的,需学位评定分委员另附报告说明。此次核对和采集后的信息将作为招生、培养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关于信息表中部分字段说明如下:
1.    序号:请勿修改。
2.    学科专业:指学科目录上的二级学科名称,也即是研究生招生专业。
3.    主学科:同一个教师在多个学科专业当导师时,由导师自己选择其中一个作为主学科,对跨学院担任导师的老师,其主学科只会出现在一个培养单位。
4.    导师类别:限填“博导”、“硕导”,既是“博导”“又是硕导”的填“博导”。
5.    聘任时间、解聘时间:用6位数字表示年份和月份,如2009年5月日记为“200905”。解聘时间中的“999999”表示未解聘。
6.    :出生日期:仅校外兼职导师填写,按“1980-01-09”的形式填写(注:用“-”连接“年”、“月”和“日”。
7.    职称:指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    工作单位、党政职务:仅外聘兼职导师填写。
9.    续聘:指外聘兼职导师是否需要续聘,如果需要续聘填“Y”。
10.            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仅填写校外兼职导师,校内导师不用填写,由人事处提供,如有修改请在人事处申请修改。
11.            在岗状态:是请人事处提供的,包括在职、离退休及从我校调出、辞职等人员,方便培养单位确定是否续聘。
12.            手机、电子信箱:是请人事处提供的,如有修改请同时在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ehr.gzu.edu.cn)自行修改。
13.            修改过:如该导师任何一个信息本次有修改,填写“Y”。
14.            因调出、退休、去世等原因不再做为导师续聘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请外国语学院各导师了解以上新息,请在下周四之前到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杨静老师处核对信息。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科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