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团购房登记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01
阅读量:
534

关于填写团购房登记表的补充通知

各位教职工:

        在填写团购房登记表时,在“配偶基本情况”栏,凡已婚教职工都必须填写。若配偶为非贵州大学职工,可不填写职工号。若在配偶单位已享受福利房,也必须填写相关信息。

 

 

外国语学院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