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团购房登记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01
阅读量:
534
关于填写团购房登记表的补充通知
各位教职工:
在填写团购房登记表时,在“配偶基本情况”栏,凡已婚教职工都必须填写。若配偶为非贵州大学职工,可不填写职工号。若在配偶单位已享受福利房,也必须填写相关信息。
外国语学院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