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10
阅读量:
118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2011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文明离校,现将离校手续办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个人办理流程及要求

1、6月20日前将《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2、在研究生院网站(gs.gzu.edu.cn)“下载中心”/“研工办”,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离校单》。于6月20日至6月28日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离校手续;

3、对于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4、参加学校举行的毕业典礼;

5、毕业研究生本人于6月29日、30日持身份证、学生证到研究生院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及注销研究生证;

6、毕业研究生本人于6月29日、30日持身份证、手续齐备的离校单,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7、办理退宿等其它手续;

8、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应及时查询个人档案寄达情况。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事务及要求

1、切实做好研究生档案清查、材料入档、档案寄送工作

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2、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工作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贷款研究生还款确认书签定手续。

3、报到证办理及领取

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接收函、劳动合同等就业材料于6月20日前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报到证,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发放。

4、户籍迁移

2011届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手续采取集中办理的原则。各培养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已确定迁出地的毕业研究生信息,报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暂不迁移者不报送信息。

5、组织关系

各培养单位党政办公室办理本单位党员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及发放

各培养单位于6月28日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并于6月29日、30日组织集中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一律不允许代领。毕业研究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手续完备的离校单方可领取三证。

对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延期毕业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者,应由当事学生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对于未办理延期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有关要求

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牵涉到毕业研究生切身利益,事关重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相关事项告知毕业研究生。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及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准确、认真地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及有关事宜,对可能发生在毕业生中的问题应做到早知晓、早处理。

 

 

附件一:毕业研究生档案管理及寄送要求

附件一:

毕业研究生档案管理及寄送要求

   一、材料归档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

研究生学习阶段入档材料如下: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院管理科)

答辩系列表;(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学位申请书;(共两份,一份入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党员材料;

入学登记表;

奖惩材料;(只放入审批表,审批意见必须完整)

报到证白色联;(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派遣手续者)

学籍异动材料;

在封装档案时,应仔细核查,严防误装、漏装、错装及漏盖密封章的现象。

    二、档案寄送

毕业研究生档案一律通过机要寄送,对每份寄出的档案,应记录姓名、寄达单位、机要号、寄送日期等关键信息备查。

档案寄送包括以下类别:

①已交《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劳动合同》的,或单位不负责保管档案户口但单位统一或本人自行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并提交材料者;

②已委托人才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或档案、户籍托管者;

③已申请退回生源地并已提交材料者;

④考取外校博士并已交调档函者;

上述人员按照材料提供的地址寄送档案。

对于定向和委托培养者,按照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执行。

    三、毕业生在档案寄出后,应告知学生及时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了解自己档案去向。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