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榜公布期间补报人员交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30
阅读量:
324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在三榜公示前后有45人进行了团购房申购补报,经教职工团购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本次补报的45人交费(若已辞职或调离者不在交费范围)。请需购买的教职工于2014331日至44日到财务处交费,截止时间为4日下午500,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者视为放弃,请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教职工本人。(名单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与贵州大学教职工团购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榜公布前后补报名单.xls

 

 

 

贵州大学教职工团购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