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文社科处《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年度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18 浏览次数: 202

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中国保监会2010-2011年度部级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0-2011年度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设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对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的经费资助,自筹经费项目由申请人自行筹集研究经费。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申请项目类别以及拟申请的经费额度。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部级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申请人应保证有条件有时间实际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5)申请人应具有与拟申请课题研究所需的学术背景或从业经历。
  2、凡未完成(完成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保监会部级课题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部委办和各省社科基金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课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的申请;
  4、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5、保监会部级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和中期管理制度,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保监会部级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请表》、《2010-2011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10-2011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等电子材料请到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或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三、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7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含1份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2、申报选题:参考《2010-2011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

  3、送报方式:申请人于2011年3月26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学科研科后统一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本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963321358@qq.com

          《2010-2011年度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doc

  
 

                                        人文社科处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550025  电话:0851-8292035  传真:0851-8292035  备案序号:黔ICP证201008207800号
Copyright 2009-2013  贵州大学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