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11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11 浏览次数: 270

 外国语学院各教职员工:

        2011年9月贵州省教育厅公布了2011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我校管理学院冉光圭老师和机械工程学院申荣华老师荣获2011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等7个项目被批准为2011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一)。为确保本次获批项目的有效开展,提高项目成果的示范性与辐射性,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学校将加强项目运行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层面加强管理的举措
1.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贵州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黔教高发【2011】281号)要求,学校成立“贵州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将另下文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有关“本科教学工程”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统筹、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工作衔接、分工协同等方面的问题;指导、检查、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工作。
2.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在贵州大学“教改质量工程网”上公布项目实施动态,展示项目成果。

3.继续设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基金,对国家级、省级项目进行1:1配套,试行“一次性拨款,分期审核支付”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学院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求
1.获立项建设的学院,应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为指导,以本次省级项目实施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总结改革经验,为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示范和带动。

2.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支持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进行研究、实施、成果培育等工作,为项目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条件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注意事项
1.根据本通知建议的项目基本建设周期、拟资助的经费,对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进行适度调整,认真填写《贵州大学2011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任务书),并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经学院签署意见后的《任务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贵州省教育厅本次下发的《通知》,没有明确项目建设周期和资助经费额度。为使项目尽快启动,学校根据近几年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拟定本次项目的基本建设周期和启动经费(见下表),供填写《任务书》时参考,待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确定后,再作调整补充。

基本建设周期和资助经费参考表
项目类型
参考基本建设周期
参考建设经费
项目启动经费
特色专业
4年
10万
3万
教学团队
3年
5万
2万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重点项目
2年
2万
1万

3.填写《任务书》说明:

1)项目级别: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对应填写;
2)项目类型:按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重点项目对应填写;
3)项目编号:由教务处统一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明军、刘明坤;联系电话:8292071、8292072;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贵州大学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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