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为提高我校文科科研水平,根据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我校将启
动2011年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文科学院(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按
照以下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于2011年10月27日前将经学院(部)评审后的申报材料一式5
份(附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一览表1份(含电子文档)统一交到人文社科处,逾期视为放弃。具体
内容如下:
2、现有在研纵向项目(含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95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论文类项目必须在《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所列C级期刊以上(含C级)发表论文1
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并且在其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者在CSSCI(不含扩展
板)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且在其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期刊须为公开出版的正刊(含学术会议论文
集、专业性连续出版物)。每篇论文的篇幅不得少于5000字。
5、著作类项目,其研究成果须是已完善的书稿:经同行专家匿名鉴定为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不得低于15万字。
6、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贵州大学文科一般科研项目资助” 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7、本项目申报经各文科学院、教学部、社科研究基地评审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8、论文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0.8-1.2万元,须在2年内完成;著作类项目,每项资助1.7-2.3万元,
须在3年内完成。申请书里可以不填资助金额。
人文社科处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