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教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进一步配合学校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开展,加强我校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总体要求
1.本次立项分为集成团队项目和专题项目
(1)集成团队项目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院及相关单位领导牵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工程”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已有教改成果进行整合、集成和深化研究,着力解决本单位在教学改革与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专题项目主要面向教学或管理第一线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以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以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实践”的改革思路,结合教学与工作实际,探索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的教学模式,研究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机制。
2.项目资助层次分类
本次教改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个资助层次。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批准之日起至结束,一般不得超过2年;
3.总体要求
(1)申报立项课题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2)项目方案须做到:目标明确、论据充分、内容详实,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3)项目研究与实践,应汲取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国内外比较,结合课程、专业、学院(单位)等实际教学和管理工作,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着重支持具体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不鼓励纯教学理论研究;
(4)项目研究结束时,必须完成不少于8000字符的项目研究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学、科研或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完成课题的研究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应没有退休、调离学校、脱产学习或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浙江大学学习人员除外)。
3.有同类尚未结题校级(含校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本次不能牵头申报。
4.近三年以来有被中止或自动放弃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牵头申报。
5.一人只能主持研究课题1项,一人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
6.集成团队类项目,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专题项目,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为3—5人。
1.各单位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管理人员踊跃申报。项目可以学院、专业、课程、实验室、系(教研室)等为单位进行试点,形式可多样,范围可大小。在充分酝酿、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特色选项和重点突破,形成院、校两级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的立项建设项目,为培育省级、国家级项目奠定基础。
2.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申报→部门初选推荐→学校组织重点项目答辩→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批准→实施等6个阶段。
3.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前,应认真分析、总结已有的教学实践、成果和经验,以《贵州大学2011年教育教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一)为参考,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贵州大学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二),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推荐意见,并将拟报校级项目汇总,填写《贵州大学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三);
(3)拟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参加申请立项答辩;
(4)按照重点、一般、青年顺序,高一资助层次评审落选者,原则上不得退入下资助一层次再次参评;
(5)年轻教师可以申报重点或一般项目。
4.优先考虑的项目
(1)优先考虑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示范性强、受益面广的项目和综合类、团队式、系统化项目,鼓励以特色优势专业为平台的综合集成建设、以课程群或课程组为主的系列课程建设;
(2)公共课、基础课等教学第一线教师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3)参加历届校级中青教师“说课”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予以优先考虑。
5.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申报书内容:标题一律使用四号楷体加粗,正文使用小四楷体,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1.5倍;
(2)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书》、《汇总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各一份,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1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指标分配及资助额度
(1)学校拟资助重点项目5-10个、一般项目20-30个、青年项目10-20个。每个学院(部门)按照重点、一般、青年三个资助层次各报1-2项。
(2)资助金额:重点2-3万/项;一般1-1.5万/项;青年0.5-0.8万/项。
联系人:阳明军、余志强;
联系电话:8292071;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