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9 浏览次数: 419

外国语学院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社〔2014〕27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学科范围

  (一)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硕士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思政课项目;辅导员项目;大学生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其中第1-7类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

  (二)各类项目由申报者自行设计。其中重点项目申报题目从《2014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选题》(见附件)中产生。所列选题是我厅从高校征集并反复征求高校及省内有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确定的,不得自行改变选题名称。重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或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项目,同时需要至少2篇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三)支持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的经费继续以基地项目配套资助的方式下达。基地项目由学校向校内外公开招标,不在本次申报之列。由各研究基地组织向校内外公开招标,通过规范程序评审确定给予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发文立项,省教育厅给予配套资助。各研究基地项目招标评审工作将于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于10月5日前将招标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结果、资助安排等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申报资格

  (一)各类项目(重点项目除外)的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第1-3类项目的申请者还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人文社科类学位点的硕士生导师;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思政课项目要紧紧围绕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设计,项目申请者须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辅导员项目申请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大学生项目申请者应是大二(含大二)以上普通本科生或脱产研究生,能保证在读期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在申报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在项目申报及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

   (二)各类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含基地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资助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如下:重点项目3万元,硕士点、规划、青年项目0.8-1.0万元,其他项目0.6-0.8万元。申报学校要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获得资助的项目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不能配套资助的学校不得组织申报。申报者在填写经费预算时可将配套经费一并列入预算。

   三、项目申报名额

  (一)重点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各校均可针对所有选题进行申报,不限额;鼓励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各研究基地积极参与申报。今年的重点项目选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应用性强,参与招标的项目组要吸收一定数量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高校及研究基地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领衔组建项目组参与竞标。原则上,除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认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重大理论意义的项目外,同一重点项目选题须有2个以上项目组投标方组织开展竞标评审。

  (二)硕士点项目:限报10项。

  (三)规划项目:限报6项。

  (四)青年项目:限报6项。

  (五)思政课项目:限报4项。

  (六)辅导员项目:限报6项。

  (七)大学生项目只针对普通本科院校设立,限报6项。

  以上规划项目、青年项目、思政课项目、辅导员项目、大学生项目等限额申报项目,各独立学院(三本院校)申报名额单列,每类项目申报名额1项。申报时可独立申报,也可依托母体学校一并申报。首次独立申报的学校请与技术支持学校贵阳学院联系,获取申报账户。

  (八)自筹经费项目名额不限,但需要提供该项目资助进帐单等相关财务证明,否则不予评审立项。

  (九)以上分类限报项目,请各校严格控制,不得交叉使用名额,不得超报,超报项目恕不受理。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者可在本通知下载相关项目申请书,于7月3日前交一份至外国语学院219办公室,联系电话:8292237;7月4日学院统一上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我院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立项原则、申报资格及填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我院统一组织网上申报。申报者可向我院申请帐号登录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也可进入该网站下载贵州省人文社科项目离线申报软件,进行离线申报,导出项目压缩包,申报者通过帐号登录本网站导入项目压缩包进行申报。

   (四)各申请者及学校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时间从2014年7月1日-7月20日。7月20日24:00系统将自行关闭。各类项目需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打印《申请书》一式四份并于2014年7月21日前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五) 技术服务电话:0851-5531615

    联系人:伍国勇   肖贵秀    电 话:8291625    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附件:附件1:2014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选题.doc

     附件2:申请书模板.zip

     附件3: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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