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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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1、初试准考证原件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线的考生需提供少数民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生提交就读学校盖章的政审表,非应届生提交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政审表。
应届本科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线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与用人单位(定向单位需在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或自治州或少数民族自治县),复试后(10天内)学院确定录取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单位签字和盖章的协议原件一式三份)。
非应届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线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是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或自治州或少数民族自治县);
4、考生与用人单位(定向单位需在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或自治州或少数民族自治县),复试后(10天内)学院确定录取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单位签字和盖章的协议原件一式三份)。
附件: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