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和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成立2019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二、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年各学科复试小组
(一)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
1.英语语言文学及外国语言学组
2.日语语言文学及日语笔译组
3.英语笔译组
4.汉语国际教育组
5.外语/第二外语/百科知识组
(二)各复试小组职责:
1.接受复试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三、成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巡查小组
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职责:
1.检查本单位各硕士点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的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3.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
四、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9年3月26日(周二)9:00—17:00
(二)报到地点:贵州大学北区外语楼二楼216会议室;
休息室:外语楼122 报告厅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复试考生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2019年关于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详见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gzu.edu.cn/)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无效。
2. 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4. 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3月29日(周五)上午08:00-12:00;
2)体检地点:贵州大学校医院。
五、复试要求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学术型考生
1.招生计划:
外国语言文学:24人。其中:
l英语语言文学10人;
l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0人;
l日语语言文学:4人。
2.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计算:总分500分。
1)专业笔试总分200分:
l英语类:英语听力100分,英语写作100分。
l日语类:日语听力100分,日本文学史100分。
2)面试总分300分: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200分,第二外语面试100分。
3)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评分细则: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语言文学知识占50%;翻译理论与实践能力占30%;综合素质
及创新能力占2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3)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5.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专业型考生
1.2019年招生计划:
l英语笔译:28人;
l日语笔译:20人;
l汉语国际教育:27人。
2.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3.复试成绩计算:总分500分。
1)专业笔试总分200分:
l英语笔译:英文写作100分,英汉互译100分。
l日语笔译:日文写作100分,日语综合能力100分。
l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基本知识200分。
2)面试总分300分: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200分;百科知识面试100分/外语面试100分。
3)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成绩评分细则: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翻译理论占30%;翻译实践与翻译技巧占50%;综合素质及创新占2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3)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5.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将在我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拥有本复试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简表.xlsx
附件2: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doc
附件3: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温馨提示.docx
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