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27 浏览次数: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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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2】41号)精神,为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组织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领域
1.国家总体涵盖面: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2.贵州省重点支持的专业:材料能源、城市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交通、水利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专业。

二、申报专业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整体规划与定位和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十一五”期间曾获评“本科质量工程”校级、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专业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三、申报专业建设目标

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四、申报专业建设内容

     申报专业必须在教学团队、课程与教学资源、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提升理念,采取有效举措,取得明显效果。

五、经费资助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经费由省财政经费与高校自筹经费支持,其中省财政支持经费暂按每个专业点平均30万元填写(其中理工农医类按40万填写、人文社科类按20万填写,实际支持经费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批复后另行通知),学校1:1配套。
2.学校在组织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同时,一并启动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逐渐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建设体系,校级项目拟资助建设经费10万元。

六、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采取学院申请、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省级评审的方式组织申报。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并明确专门负责人组织项目的申报。
2.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情况,遴选一个专业作为试点,涵盖理工农类专业的学院必须申报,其它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一个项目。
3.已纳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的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4.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2】41号)的有关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推荐表);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二,以下简称任务书)。
5.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推荐表》用五号、宋体填写;
2)《任务书》的简表、主要参与人员、参与共建单位等用五号、宋体填写;其他正文请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A4幅面、word文档编写与打印,标题用小四加粗、加黑填写;

七、其他

1.教育部对地方院校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工作,采取分两批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贵州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要求,采取一次性择优遴选,分两批推荐建设的方式组织申报工作。教育部分配给贵州的推荐计划为27个,其中第一批14个、第二批13个。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计划为两批共10个(见附件四)。
2.建议在填写《任务书》书时,将项目建设周期按照3年进行设计。
3.请各学院先报送简易装订的纸质材料,学校在明确推荐上报项目后,再进行统一装订。
4.材料报送时间:请相关学院于2012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不受理。
5.联系方式:联系人:阳明军、余志强;联系电话:8292071、3621020;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附件: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_附件1.doc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doc

3.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附件3.doc
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4.doc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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